晋院教字〔2017〕13号
关于印发《2017届口腔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学生临床实践环节管理,提高其基本技能操作能力,参照临床医学专业考试模式,2017届口腔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试将继续实行技能考试与理论考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技能考试在学院口腔实验室进行。口腔医学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6月10日上午8:30;理论考试安排在6月8日上午9:00-11:00进行。
学生毕业成绩由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组成。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有一项不及格者为毕业考试不合格,在校期间不再安排补考,按结业处理。结业后可向学校提出书面补考申请,批准后方可参加毕业补考(只限一次)。补考按理论、技能分别进行,补考及格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补考不及格者,终生结业。
现将《2017届口腔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7届口腔医学本科生毕业考试实施方案》20170606093943_7207.doc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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