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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新闻

关于印发并实施《教研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确保教学质量,推动学院各系(部)、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开展,特制定《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教研活动管理办法》,现印发各系(部)、处(室),望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教研活动管理办法》

                                                                                       201938

 

附件: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教研活动管理办法

 

教研活动是教研室和教师更新教育观念、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探索教学改革、活跃教学气氛、保证教学质量和提升教学水平的有效形式。为推动我院各系(部)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促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活动的内容

1、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观念的研讨,国内外教育发展动向研究交流,以及其它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内容。

2、课程体系与结构、教学大纲等研讨。

3、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手段等研讨。

4、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研讨。

5、说课、说学生、说教材,集体备课、试讲及教学经验交流。

6、学生学习方法的研讨。

二、教研活动的要求

1、各系(部)的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可根据实际需要跨教研室、跨系(部)、跨校进行活动。

2、教研室于每学期初制定学期分周教研活动计划,报本系(部)审核、汇总后送报教务处备案。

3、教研活动要密切结合学院、系(部)教研室的教学实际,明确目标和要求,任务落实到人,以确保教研活动的质量。

4、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展教研活动一般不少于10次。每周一下午为学院统一规定的集体教研活动时间,无教学安排和特殊事由的应准时开展教研活动;个别教研室有临时教学任务必须另选时间开展,教研活动不能缺失。

三、教研活动的管理

1、教务处主要负责全院教研活动的宏观管理,要为系(部)提供高等教育理念、教学改革动向、兄弟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信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系(部)教研室进行检查、考评。

2、系(部)要加强对教研室教研活动的指导和检查。每学期末要对本学期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报送教学督导委员会,一份送报教务处,一份系(部)留存。

3、教研室负责人是教研活动的组织者,负责拟定活动内容并对活动过程进行管理,每次教研活动均要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包括活动内容、考勤情况、发言记录、影像资料等),并在活动结束后存档。

4、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是对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教研室所属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于多次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教研室负责人应及时向系(部)汇报,并有权不安排其承担教学任务,严重者可暂停职其称晋升资格。

5、系(部)、教研室负责人对教研活动开展不重视,走形式,无质量把控和资料归档者,将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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